韓國4Minute解散,公司獨續約炫雅,其餘成員解甲歸田

我沒Follow什麼韓團

但很明顯看出炫雅在亞洲的火紅程度,更勝於團體的知名度

現實嗎? 

這就是韓國的演藝工業

不賺錢的商品下架,賺錢的商品繼續行銷,獲取更多利潤

韓國在創造演藝消費風潮的精準度更是快、狠、準

一窩蜂的討論都俊敏,代言接不完

一窩蜂的大嗑啤酒配韓式炸雞,加盟店開不完

一窩蜂的看<太陽的後裔>,宋仲基愛不完

偏偏民眾又很買單,真的不得不佩服韓國的創造消費能力

回到韓國偶像團體

在社群當道的網路世代

最新、最潮、最特別的人事物總是特別吸睛

再透過社群分享,加速創造集體意識潮流和群眾效應

從韓流來襲的那一刻起

韓國催生的偶像團體如過江之鯽

(當然所有韓國團體人數加起來,應該還比不過日本AKB48家族吧)

每一波新生團體都是在刺激消費市場

說穿了,就是要賺粉絲的錢啦

所以能賺粉絲錢的團體,公司繼續包裝行銷,讓粉絲掏更多錢

無法賺粉絲錢的團體,公司也沒必要經營,就放生他吧(粉絲不要他們解散,那就多掏錢保住你們愛的團體吧)

 

韓流一陣接一陣,人來來去去,真的不用太訝異

arrow
arrow

    走走派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