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4Minute解散,公司獨續約炫雅,其餘成員解甲歸田
我沒Follow什麼韓團
但很明顯看出炫雅在亞洲的火紅程度,更勝於團體的知名度
現實嗎?
這就是韓國的演藝工業
不賺錢的商品下架,賺錢的商品繼續行銷,獲取更多利潤
韓國在創造演藝消費風潮的精準度更是快、狠、準
一窩蜂的討論都俊敏,代言接不完
一窩蜂的大嗑啤酒配韓式炸雞,加盟店開不完
一窩蜂的看<太陽的後裔>,宋仲基愛不完
偏偏民眾又很買單,真的不得不佩服韓國的創造消費能力
回到韓國偶像團體
在社群當道的網路世代
最新、最潮、最特別的人事物總是特別吸睛
再透過社群分享,加速創造集體意識潮流和群眾效應
從韓流來襲的那一刻起
韓國催生的偶像團體如過江之鯽
(當然所有韓國團體人數加起來,應該還比不過日本AKB48家族吧)
每一波新生團體都是在刺激消費市場
說穿了,就是要賺粉絲的錢啦
所以能賺粉絲錢的團體,公司繼續包裝行銷,讓粉絲掏更多錢
無法賺粉絲錢的團體,公司也沒必要經營,就放生他吧(粉絲不要他們解散,那就多掏錢保住你們愛的團體吧)
韓流一陣接一陣,人來來去去,真的不用太訝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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